各单位:
现将2017年节假日放假日期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元旦:1月1日放假一天。
二、春节:1月28日至30日放假3天。
三、清明节:4月4日放假一天。
四、劳动节:5月1日放假一天。
五、端午节:5月30日放假一天。。
六、国庆节、中秋节:10月1日至4日放假4天。
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生产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体员工和家属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办公室
2016年12月17日
关于2017年节假日放假日期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/12/17 浏览次数:2801
下一篇:关于办理公共自行车借车卡的通知